9月新规来啦!看看哪些与你我有关(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9月1日起施行 物质奖励则采取发放奖金的方式,按照每次成功避免的可能因灾伤亡人数确定,省级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9月1日起施行
物质奖励则采取发放奖金的方式,按照每次成功避免的可能因灾伤亡人数确定,省级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个人奖励3万元、单位奖励5万元;二等奖个人奖励2万元、单位奖励3万元;三等奖个人奖励1万元、单位奖励2万元。
个人最高奖3万元
奖励对象方面,《规定》明确为首先发现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及时报告或主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因灾人员伤亡的个人和单位。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通用航空市场培育倍受关注。《条例》将发展通用航空消费写入立法,明确多项市场培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包括支持通用航空在综合交通服务中的应用、支持开通低空旅游示范线路和低空旅游观光圈建设、支持举办航空体育和无人飞行器等赛事活动。在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中,明确省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市县政府应当鼓励建立通用航空业创新平台,整合优势资源,提升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关键技术开发应用和关键部件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支持通用航空飞机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整机、零部件以及通用航空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加快提升国产化水平,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通用航空产品。
条例共8章46条,包括总则、通用航空市场培育、通用机场建设和管理、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低空空域协同管理、通用航空安全监管、服务保障、附则等内容。
财政部会同教育部此前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针对地方落实“双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等重大政策时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统筹兼顾学校财务管理薄弱环节,着重从6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9月将至,一批新法新规即将施行,涉及教育、环保、农民工保障、通用航空业发展等多个领域,看看哪些与你我有关!
上述《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驻外农民工机构的服务职能,规范了驻外农民工机构服务的场所、范围、内容、要求等事项,涵盖了农民工群体广为关心的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回引创业、关心关爱及公共事务等重点领域,旨在进一步提升我省驻外农民工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建设服务规范、科学高效的省外川籍农民工服务标准化体系。
全国首个驻外农民工服务保障领域省级地方标准9月1日起实施
《宜宾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分为总则、停车设施规划与建设、停车管理与服务、法律责任以及附则五个章节,共32条条款。其中,针对停车资源供给不足、停车管理服务滞后等突出问题,该《条例》从规划引领、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等方面出发,指出要建立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城镇公共停车场为辅、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的供给体系,职能部门要科学确定配建标准并监督实施,并合理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高效有序、规范利用停车资源等内容,从而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个部门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针对当前招标投标市场存在的招标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有关部门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等违法行为仍然易发高发等突出问题,《意见》从5方面提出了20项务实举措,旨在进一步夯实各方主体责任,强化自律意识,确保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得以严格执行,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另外,在内江,最新修订的《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也将于9月1日起施行,为保护甜城湖生态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9月1日施行。在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上位法律法规衔接的基础上,新修订的条例立足四川实际,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实践需求,注重提炼总结我省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提出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措施,健全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效机制,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文章来源:《环境污染与防治》 网址: http://www.hjwryfz.cn/zonghexinwen/2022/0831/1159.html